
榆林市人社局积极探索职称评审改革路径,以向榆林中科洁净能源创新研究院(以下简称“榆林创新院”)下放评审权限为突破口,构建了“精准赋权、全链监管、模式创新”的人才评价新机制,有效服务了重点示范区建设,为全市职称制度改革积累了可复制、可推广的实践经验。
一、精准赋权,构建制度框架回应一线需求
市人社局以服务重大战略为导向,针对科研一线高学历人才密集、评价需求迫切的特点,打破传统统一评审模式,将工程系列与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初中级职称评审权,精准下放至具备条件的科研院所。
在赋权过程中,坚持“制度先行”,明确下放权限的同时,设定评审委员会“核准有效期”与“年度最低评审次数”等管理制度,从源头确立用人单位的评价自主权与规范性要求,确保权限“放得下、接得住”。
二、严字当头,实施全链条动态监管机制
权限下放不放任,监管贯穿全过程。市人社局对自主评审工作实行“前置指导+现场监督+长效抽查”的闭环管理模式。
前置环节强化政策研学与纪律约束,组织学习评审细则,签署廉洁承诺,划清评审边界。评审现场实行关键环节列席监督。建立常态化抽查机制,通过质询、约谈、查阅资料等方式开展动态复核,对未按规定履职的评审委员会,视情给予通报、整改直至撤销权限的惩戒措施。以此通过全链条监管,筑牢评审工作的公信力与权威性。
三、破立并举,打造“材料+答辩”综合评价新模式
指导用人单位破除“唯论文、唯学历”倾向,建立申报材料前置审核与现场考核答辩相结合的综合评价体系。评审前,重点围绕在岗履职、科研项目、成果专利等佐证材料进行逐项把关;评审中,评委依据材料进行靶向设问,深入了解参评人员的专业储备与实操能力,并进行量化打分。
这一模式从单纯的书面业绩审核转向全维度考核,既审查“纸面成绩”,也检验“实操真功”,有效避免了评价结果的片面性,提升了人才评价的精准度。
四、示范引领,释放服务新质生产力的人才活力
此次改革实践,是职称评审从“统一评审”向“精准评价”转变的实质性一步。通过在创新高地和人才高地率先赋权,逐步构建起更加贴近科研规律、尊重用人单位主体地位的评价机制。
下一步,将持续总结榆林创新院自主评审的有益经验,在具备条件的单位稳步推广。通过持续深化职称评审改革,畅通人才职业晋升通道,优化人才结构,为培育新质生产力和区域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