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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榆林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》媒体解读

《榆林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》媒体解读

发布时间:2026-06-15 浏览量: 字体:

6月12日,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政策吹风会,市卫健委就《榆林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》进行解读。

《榆林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》有效期为5年,自2026年2月13日起正式施行,系统构建了政府主导、部门协同、属地管理、单位主责、全民参与、科学防控、社会监督的全链条工作体系,聚焦群众最关心的鼠、蚊、蝇、蟑螂“四害”防制问题,明确了适用范围、核心定义、工作方针、部门职责、预防控制措施、监督检查机制等关键内容,确立以环境治理和控制孳生为主、药械控制为辅的综合防制原则,推动“四害”防制从“被动消杀”向“主动预防”转变。

据市卫健委宣教科负责人白倩介绍,相比以往政策,《榆林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》有四大核心亮点:经费保障更刚性,明确市级按人均不低于0.5元、县级不低于3元标准,将公共环境除“四害”经费列入财政预算,并逐年增加投入;责任体系更清晰,细化卫健、宣传、教育、住建、城管、市场监管等16个部门职责,全覆盖明确单位、物业、商户、施工方等主体责任,杜绝责任空白;防制工作更规范,建立常态化密度监测机制,夏秋季按月监测蚊、蝇、蟑螂密度,每两年开展一次“四害”本底调查,实行季节性集中防控;监督机制更健全,建立投诉举报制度,全程接受社会监督。